参考: https://blog.csdn.net/kenhins/article/details/51084815
三大范式
- 为了建立冗余较小、结构合理的数据库,设计数据库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。在关系型数据库中这种规则就称为范式。范式是符合某一种设计要求的总结。要想设计一个结构合理的关系型数据库,必须满足一定的范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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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范式(确保每列保持原子性): 第一范式是最基本的范式。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,就说明该数据库表满足了第一范式,如地址字段,可以拆分为省,市,详细地址三个字段,便于数据的获取及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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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范式(确保表中的每列都和主键相关):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,确保数据表上的每一列都与主键相关,而不能只是主键(联合主键)的某一部分相关(主要针对于联合主键的表,通常是新增一个自增ID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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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范式(确保每列都和主键列直接相关,而不是间接相关) 第三范式是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,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,而不能间接相关。